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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忻州五欣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所在行政区域: 忻府区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交易发生地行政区域: 忻府区 创建时间: 2021-08-02 00:00:00.0
交易机构名称: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代码: 91140000715930180P
标题: 忻州五欣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C1409000000h0bp08
项目分类代码: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交易 转让方名称: 忻州市商业五金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转让方代码: 91140900728157406K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忻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万元): 7598.38
挂牌期间(单位:天): 20 挂牌日期: 2021-08-02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要信息披露:

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企业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1、最终受让方须认可忻州市商业五金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和忻州晋阳商贸有限公司已签订的和平街四层商场租赁协议;

2、 “忻州市商业五金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系2020年11月经“忻州市商业五金交电化工供应站”公司制改制而来; 

3、预披露时的标的名称为“忻州五欣商贸有限公司产权转让”,以正式披露项目信息为准;

4、详细资料可至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查询。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近期“信用中国”下载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并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中心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如需报名请线下联系项目经理获取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请勿通过“我有意向”线上报名),意向受让方线下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全面了解产权交易标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及产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同意转让方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交易中心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项目负责人:白宇                         部门负责人:岳磊

联系电话:18335155841              联系电话:15703509992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www.sxcqj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