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滹沱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1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0640001)
一、招标条件
本原平市滹沱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0640001 ),已由原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原平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建设9座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量共计810吨/天,拟采用AAO工艺。 (2)通过管网收集桃园村、小河村、新郭下村、孙家庄村、中阳村、上封村、峙峪村、中庄村、辛章村、太平庄村、白彪村、上合河村、下合河村、上王村、下王村、西荣华村、东下庄村、子干村、东荣华村19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共铺设污水主管网DN300HDPE双壁波纹管30.1km,支管网DN200HDPE双壁波纹59.11km,入户管道DN110UPVC管道101.05km,检查井DN1000mm653座,污水收集池2座。(3)项目总投资:9519.09万元。(4)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5)质量标准: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原平市滹沱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原平市滹沱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3.1 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4.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原平市滹沱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获取时间: 2024-03-29 00:00 -- 2024-04-07 00:00
获取方法: 请通过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登录,获取地址为:(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原平市滹沱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19 09:30:00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忻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须自行解密验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提前检测好电脑环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原平市滹沱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开标时间: 2024-04-19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2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7.3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7.4项目实施时间:18个月。
7.5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鑫13603504649;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张旭 13620600405;监督部门:原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投诉受理电话:0350-8223660,电子邮箱:ypszbb@163.com。
7.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依法确定中标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原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