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0-2)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HYZL2020-0901
二、项目名称:忻州市工业学校创建省级示范校项目第二包(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金博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湖北武汉光谷大道光谷总部国际3栋408B
被投诉人:山西弘扬正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44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同创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4号赛格商务大厦11层L02号
当事人:忻州市工业学校
地址:山西省原平市京原南路189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山西同创嘉业 科技有限公司在功能演示中侵犯了我(方)的专利,存在弄虚作假行为。2.山西同创嘉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 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侵犯其专利权的,应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投诉事项1不属于本局管辖,不予受理。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 回投诉。
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