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忻州明月织染公司报废设备转让 | 项目编号 | XZHCQ201800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年4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年4月24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废旧物资 |
存放地 | 定襄县东门街30号色织车间 |
标的现状 | 闲置多年,机件缺失、锈损严重 |
标的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68270 |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 评估机构 | 忻州聚龙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挂牌价(元) | 86827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忻州明月织染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40900111880434M 注册地:忻州忻府区新建路5号 法定代表人:陈锁平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竞价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山西省忻州明月织染有限公司文件忻明月字(2018)1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山西云河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晋云河字(2018)第2号 |
特别 告知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交易中心及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的凭据。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咨询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对标的资产拆除报废的相关规定并认可标的资产现状,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2、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废旧物资收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公安部门认证的行业场所经营备案证、经商务部门登记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登记证明等 |
| 标的交割 | 转受让方自行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需现场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未知,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标的现状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1、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2、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相关款项及交易服务费,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签署完成的《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网络动态报价须知》原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成交确认手续。 3、双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或公告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时间: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4日地 点:定襄县东门街30号色织车间联系人:岳经理 联系电话:15703509992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4日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网络竞价须知-线下结算版本.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270000(元) |
|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⑤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无上述情形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买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8年4月26日09:00至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