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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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23     浏览量:924


项目概况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1  月1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YZB-2020018

项目名称: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3.5万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及范围: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采购,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3、质保期: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02620201030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的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公告期限内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审核后退环)和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116830(北京时间)

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雁门大道南街)

五、开启

时间:20201116830(北京时间)

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雁门大道南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址:忻州市兴业路

联系方式:0350-3122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西蒙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南城街道光明街90号

联系方式:0350-3020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玥

电   话:0350-3020189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