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受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YZB-2020-001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分1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1、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酒精检测设备气相色谱仪 | 1 | 套 | 进口产品 |
2、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捌拾柒万元整(¥870000元)
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 保 期:两年
注:采购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报价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
5、开户许可证;
6、报价人2019年1-12月纳税凭证;
7、报价人2019年1-12月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缴费原始票据、参保人员花名册(被授权人须在花名册内);
8、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须出具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p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注:1、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规格纸清晰复印件壹份,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单位报名。
2、投标人所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将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六、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01月13日至2020年01月17日
(北京时间:09:00 - 12:00, 14:00- 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忻州市七一北路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3、文件售价: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2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雁门大道南街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第二评标室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派投标人代表参加。
八、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忻州市和平西街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40620518
采购代理机构: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开发区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联 系 人:张浩
联系电话:0350-303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