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忻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就采购人执法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2019-063〕X2-A43
2、项目名称:执法工作服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万零壹佰叁拾元整(¥:50130元)
4、项目内容:
1)本次询价内容共一包。内容为一批执法工作服,采购范围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详见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春秋常服 | 套 | 15 |
2 | 春秋执勤服 | 套 | 15 |
3 | 夏装制式短袖(套装) | 套 | 30 |
4 | 夏装制式长袖 | 套 | 15 |
5 | 冬执勤服 | 套 | 15 |
6 | 皮鞋 | 双 | 15 |
7 | 秋帽 | 个 | 15 |
8 | 皮带 | 条 | 15 |
9 | 作训服 | 套 | 15 |
10 | 领带(含领夹) | 个 | 3 |
11 | 标志 | 套 | 30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投报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执法工作服。具体要求以询价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4)交货地点:忻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
5)付款方式:货到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价款。
6)履约保证金: 无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所需要的如下特定资质条件: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三、报价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如为授权委托领取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1)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不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未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询价通知书的领取
1、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
2、领取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19年12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启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邀请报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忻州市商务综合行政局
地 址:忻州市新建南路38号
联 系 人:褚奉婷
联系电话:18803504202
集中采购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
地 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
联 系 人:李春燕 刘璐
联系电话:0350-303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