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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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20     浏览量:380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务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025]G15-A18-G1

三、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玖仟玖佰元整(¥:2499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玖仟玖佰元整(¥:249900.00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本次采购不分包。

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四、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交货地点:忻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

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1

公务车

1

 

注: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一)领取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公休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2、如为授权委托领取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1)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未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一)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9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提交,逾期不受理。

(二)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邀请投标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忻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忻州市七一北路杏林街3号

联系人:刘萧玮

联系电话:18735001999

(二)集采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4层

联系人:樊华   张学敏

电话及传真:0350-3025593

开户名称: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忻府区支行

帐号:36010330000000894

接收行行号:313171000022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