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自然告字〔2020〕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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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自然告字〔2020〕013号


发布日期: 2020-11-02     浏览量:787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自然告字〔2020013)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0-015

宗地面积

50968.917

宗地座落

团结街与慕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保证金

19350万元

起始价

19350万元

加价幅度

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406720BA0031

宗地编号

2020-016

宗地面积

30117.49㎡

宗地座落

雁门大道南街与民心路交叉口西南角,民心家园小区东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保证金

6650万元

起始价

6650万元

加价幅度

3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406720BA0043

宗地编号

2020-026

宗地面积

51958.07

宗地座落

雁门大道南街与慕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保证金

19670万元

起始价

19670万元

加价幅度

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406720BA0028

备注

1、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不在土地出让金内,由受让人承担。2、三宗地统一规划,整体出让。3、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42020-015号宗地兼容商业20%,公租房配建面积≥5%住宅总建筑面积;2020-016号宗地兼容商业15%,公租房配建面积≥5%住宅总建筑面积;2020-026号宗地兼容商业20%,公租房配建面积≥5%住宅总建筑面积。5、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1116日至20201125到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1116日至20201125到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112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1126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112710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厅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15室(和平西街与慕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人:张女士  温先生 

联系电话:0350-8652588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