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忻自然告字〔2020〕002号)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0-001 | 宗地面积 | 5987平方米 | 宗地座落 | 南义井村311省道以南 |
土地用途 | 加气站用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 |
保证金 | 380万元 | 起始价 | 3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06720BA0006 |
宗地编号 | 2020-002 | 宗地面积 | 11870平方米 | 宗地座落 | 忻府区高城乡忻口村108国道西侧 |
土地用途 | 加气站用地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5 |
保证金 | 735万元 | 起始价 | 735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10320BA0016 | ||||
备注 | 1、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不在土地出让金内,由受让人承担。2、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27日8时至2020年4月13日17时期间,登陆到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登陆域名:http://gtjy.zrzyj.sxxz.gov.cn:8011)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27日8时至2020年4月13日17时期间,登陆到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17时00分。经网上交易系统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网上交易系统将在2020年4月14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4月15日10时开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见网上交易系统中发布的《出让须知》、《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等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西街与慕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联 系 人:张女士 温先生
联系电话:0350-8652588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