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赤泥洼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20】1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静乐县治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赤泥洼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SXGAZB2020152
2.3投资总额:4477.16万元
2.4建设地址:静乐县赤泥洼乡共12个行政村
2.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区总面积122.55km2。规划实施水源涵养林:荒山造林和质量提升1053.28hm2;草地生态修复100.17hm2;河道治理5.77km;农田综合整治173.14hm2。
2.6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本单位的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10日至2020年0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北京时间,下同),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以下资料原件领取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5、项目总监资格证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授权人身份证;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9、《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x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提供以上资料两套复印件胶装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30日15时30分;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乐县治汾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子林
联系电话:139344494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梨花东街泛华城市广场商务中心8层
联 系 人:侯旭飞
联系电话:13593236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