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殡仪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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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殡仪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3-25     浏览量:834


1、招标条件

宁武县殡仪馆项目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发【2019】19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宁武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武县殡仪馆项目

2.2招标编号:SXGAZB2020052

2.3投资总额:项目总估算3405万元,本次招标估算1762.63万元

2.4建设地址:宁武县凤凰镇杨庄村

2.5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19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由投标人本单位拟使用项目经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料彩色复印件叁套胶装成册购买招标文件。疫情期间,只允许授权委托人一人前往,为了避免发生交叉感染,请提前预约,并佩戴口罩,同时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

(2)电子获取:投标人须将签章后的相关资料以彩色扫描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137680558@qq.com)并来电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收到电子招标文件后请于24小时内予以确认回复,并将回复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投标人“(2)电子获取”审核未通过时,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按“(1)现场获取”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获取须提交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6、拟使用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2日9:00时;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张润才

联系电话:1873437717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梨花东街泛华城市广场商务中心8层

联 系 人:景雪峰、陈渊

联系电话:19935016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