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影剧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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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影剧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16     浏览量:2489


1、招标条件

静乐县影剧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9】8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静乐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静乐县影剧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SXGAZB2020182

2.3投资总额:10832.98万元

2.4建设地点:静乐县城内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470.25平方米。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为本单位在职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官网(http://ggzyjy.sxxz.gov.cn)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6、项目总监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7、法人身份证;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首页【交易进场】-【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专区,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投标人】登录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另须到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新政务服务中心东楼)第二开标厅。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次招标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530-200 ;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1-773131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乐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 系 人:弓玉祥

联系电话:1399413462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梨花东街泛华城市广场商务中心8层

联 系 人:陈渊

联系电话:19935016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