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影剧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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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影剧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16     浏览量:2676


1、招标条件

静乐县影剧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9】8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静乐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静乐县影剧院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2招标编号:SXGAZB2020168

2.3投资总额:7630.22万元

2.4建设地址:静乐县规划乐水路西侧、康乐巷南侧

2.5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470.25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新政务服务中心东楼)由投标人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胶装成册购买招标文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6、拟使用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9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新市政服务中心东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乐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 系 人:弓玉祥

联系电话:1399413462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梨花东街泛华城市广场商务中心8层

联 系 人:陈渊

联系电话:19935016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