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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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量:8,875

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做好进场交易全天候不打烊”服务为进场交易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配送服务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诚邀有实力、有经验、有诚信的配餐服务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工作配送服务

(二)最高限价25/人/每餐(含税)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服务标准:餐饮制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企业具备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食品供应及配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工用具清洗、消、保洁制度》《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餐配送服务作业制度。

(二)服务内容:为进场交易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服务

具体包括:

1.餐:按最高限价每人每餐25元的标准制作并配送。

2.餐:按最高限价每人每餐25元的标准制作并配送。

3.做好应急预案,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配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服务地址及时间

(一)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

(二)配送时间工作日(11:30—1200、18:00—18:30,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错时、延时等配送服务。

五、项目质量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配送工作餐应符合国家卫生有关标准,确保食材新鲜、卫生安全、口味符合大众化需求。

标准:热菜三种,凉菜一种,主食一种,汤或粥一种。

(二)每次配餐时需安排至少2名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持有从事餐饮工作的相关证书。

(三)菜品目录、菜品口味、用米、用油是选取中标商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试菜。

(四)如用餐人员对菜品口味、新鲜程度、卫生质量等进行负面反馈,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供应商并就反馈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餐饮营业执照及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个人健康证

(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方式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金额无效。

八、付款方式

每日据实结算

九、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1日起至2023年127日的工作日每天09: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二层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采科;

(四)联系电话:0350-3033622

(五)发布公告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活动、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的,可不用提供)。

十、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二)递交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科;

(三)逾期未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址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