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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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8     浏览量:1,42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综合分析我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状,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出台十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各地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实行最严格的全面排查,落实属地责任,推动关口前移,建立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手段,全面精准滚动摸排所有外地来忻回乡人员,切实做好摸底排查登记工作,确保不出任何疏漏。 

  二要实行最果断的隔离观察和保护措施,强化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保护措施,特别是对发现疫情的地方,要做细群众工作,果断采取隔离或封闭措施。 

  三要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制措施,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 

  四要实行最严格的疫情监测检测,严格落实市际边界陆地口岸车辆人员管控,全面实施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体温测量,严格检测入境车辆和人员。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的早期症状者,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保存交通工具的可识别信息,以便后续必要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五要实行最有效的医疗救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把疑似病人“1+3”诊断标准,提高病例报告质量,必要时采取专家会商研判,一经确诊,集中定点医院、优秀专家、有效药品器械,尽最大努力救治患者。 

  六要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 

  七要实行最严格的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机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解疑释惑,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八要实行最快速的流行病学调查,动员各相关单位协助调查,做好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属地疾控中心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  

  九要实行最充分的物资和力量准备,建好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加强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治疗药物、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 

  十要实行最彻底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请切实抓好落实,特此通知

文章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网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8日